长垣烹饪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
评选工作实施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奋发学习、健康成材、奉献社会,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依据《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实施办法》(教学[2009]24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时间及比例
1.评选范围:我院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普通应届高职、中职毕业生。
2.评选时间:2017年3月30日前各系部将评选名单交就业服务中心。
3.评选比例:“省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比例不超过本年度高职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3%,“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比例不超过本年度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5%,“校级优秀实习生”8%,毕业生总人数不足20人的单位可评选一人。(取小数点前整数)
二、评选条件
1.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能够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科学发展观的忠实执行者、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觉实践者、社会和谐的积极促进者。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各方面表现突出。
3.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成绩优秀,曾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圆满完成顶岗实习任务,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4.热爱集体,关心同学,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良好的工作实绩,在各项活动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5.身体健康,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坚持体育锻炼,在校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6.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和我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具有创业意识并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7. 能严格遵守顶岗实习管理规定,圆满完成实习任务,成绩优秀;能在实习期间经常主动与指导老师联系汇报实习情况;积极参加实习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受到实习单位及上级单位表彰;实习日志有丰富的实际材料并对实习内容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能运用相关理论对实际问题加以深入的分析。
8. 校级优秀毕业生和省级优秀毕业生均应从从长垣烹饪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实习生中产生。(个别未参加专业实习的系部或班级不参考此条)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1.预选。各系部根据评选条件,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充分发扬民主,层层推荐,组织评选以系部为单位进行。系部对初评结果进行审核,并将初审名单进行公示(应不少于3天)。就业中心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对各系部评选结果进行审核后,报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2017年3月20日评选出优秀应届毕业生预选名单。
2. 各系部应对初审合格的优秀毕业生进行毕业资格及相关信息再次审查,一经上报,不再修改。预选名单应在校内公示3日,广泛征求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不具备毕业资格、评选条件的毕业生将被取消评选资格。
3.对初审名单公示后,请认真填写《2017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见附件1,统一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2017应届毕业生评优名单总表》(见附件2),各系部应对省级优秀毕业生审批表进行仔细审核,做到内容真实、字迹工整,各项不得空缺,并在系部意见一栏加盖系部行政公章。以上附件样表可在就业信息网网页上下载,请于3月30日前将样表(纸质)附件1、附件2、附件3(一式两份)报就业服务中心,同时将附件以Excel格式发送邮箱592632527@qq.com ;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4.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政策性强,影响面大,各系部要切实加强领导,安排专人负责,按照评选条件严格把关,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确保评选质量。
5.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或评选后有违纪行为的,将取消其应届毕业生资格,
6.本次评选时间紧、任务重,请各系部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学生填写相关表格,准确及时上报电子数据和文本表格,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四、待遇及表彰
被评为院优秀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由学院颁发荣誉证书。
2.《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长垣烹饪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实习生资格审查表》装入毕业生档案。
3.参加河南省专升本入学考试、对口升学考试,同等条件下学校优先推荐。
4.参加各类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活动,同等条件下学校优先推荐。
5.学院通过长垣烹饪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等载体,集中宣传优秀毕业生先进事迹。
附件1 长垣烹饪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
附件2 长垣烹饪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总表
附件3 长垣烹饪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实习生资格审查表
附件4 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
长垣烹饪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实施办法附件